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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界人士成了两会“明星”

2013年06月11日 22:21         [关闭窗口]   [打印本稿]

    3月9日上午,按照大会议程,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们讨论《企业所得税法》草案,在广东省代表团,一位女代表成了众人“追捧”的对象,“都说这次《企业所得税法》草案中的内容很重要,您给我们介绍介绍吧。”“草案中有些条款,我看得不明白,您肯定比我懂,给我们解释一下吧。”……这位女代表叫陈舒,她的身份是广州市律师协会秘书长。
    和陈舒受到“追捧”的情景一样,同一天上午,在社科界别的小组讨论中,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民法研究室主任梁慧星委员的发言也引起了委员们的极大兴趣。不少其他界别的委员在小组讨论结束后,也跑过来听梁慧星的发言,散会后,一些委员拿着草案围在他身边,问个不停。

    来自天津的女律师何悦是妇联界别的委员,在这两天的小组讨论中,不断有委员向她请教,提出有关法律问题的提案前,总要来征求她的意见。

    和陈舒、梁慧星、何悦一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的法律界人士,在这两天讨论法律草案的过程中,成为不少代表委员追逐的“明星”。

    就在今年的政协会议上,舒安娜委员提交了一份提案,建议增加一些新的界别,譬如律师界别。而事实上,近年有关增设律师界别的呼声,一直不绝于耳。全国人大代表、陕西大唐律师事务所主任张燕亦曾建议,不仅需要在政协中增加律师的界别,且可以适当增加人大代表中的律师名额。

    1988年,全国人大代表中首次出现了律师的身影,在本届人大政协中,律师的人数增加到13人,其中政协委员实现了“零”的突破。

    近20年来,前后几任律师界的代表和委员一直努力地在中国最高的议政殿堂发出自己响亮而独特的声音。

    不仅有律师通过自己代表或委员的身份积极参政议政,一些代表也聘请律师或法学教师担任自己的助理,为自己履职出谋划策。湖北团周洪宇代表就专门聘请了律师做他的助理,去年他提交大会的两个《关于尽快制定反就业歧视法的建议》和《关于制定校园安全法的建议》都是和律师一起完成的。“由于我不是专业人士,对于如何把自己的建议变成比较成熟的法律法规,形成质量相对较高的议案,就更是不懂,因此,我就想到了请一名律师帮助自己。该位律师以他的专业背景、丰富的实践经验勾勒出了一个很完整的法律框架,运用的法律专业术语,很多都是我以前不懂的。”

    与此同时,一些地方人大已开始进行为代表聘请法律顾问的工作。

    此间观察人士指出,人大代表大多属于兼职,对与法律有关的问题和复杂的案件,一些人大代表的法律知识就显得不足,有了律师做顾问,有利于人大代表提高法律水平和履职能力,使他们说话更有分量,监督更有力量。

来源:青年报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