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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首次明确“22%的女代表比例”喝彩

2013年06月11日 22:21         [关闭窗口]   [打印本稿]

    “昨天上午,盛华仁副委员长作有关下一届代表选举的说明,说到‘决定草案规定,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妇女代表比例不低于22%’时,我特别开心,马上鼓掌!因为这是全国人大第一次对妇女代表的比例作出明确规定。”

    3月9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顾秀莲与江苏代表团全体女代表交流座谈时,管晓虹代表的一番话引起全场共鸣。

    这是一个有意义的巧合:3月8日国际劳动妇女节这一天,中国第一次对妇女代表比例提出明确要求。

    盛华仁副委员长8日说,五届、六届全国人大作出的关于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没有涉及妇女代表的比例。从七届开始,只对妇女代表比例作出原则性规定,如妇女代表的比例“不低于”或“应高于”上一届的比例。但从十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结果来看,妇女代表比例仅达到20.24%,比九届低了1.58个百分点。

    顾秀莲关心地问:“本届江苏女代表比例是多少?”

    “江苏158名十届全国人大代表中,有36位女代表,占22.78%。”省委书记李源潮说,江苏已经超过下一届女代表比例的要求数了。

    顾秀莲说,联合国要求所有决策层的女性比例要达到30%,经济发达地区要多作贡献。江苏发展又好又快,妇女工作也要争先。

    会场内再次响起欢欣鼓舞的掌声。

来源: 新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