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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妇联积极优化妇女工作法制环境

2013年06月11日 22:21         [关闭窗口]   [打印本稿]
  2006年,镇江市妇联将全面落实全国妇联提出的“法制宣传年”的工作要求。
  一是加大男女平等国策的宣传力度。增加国策在党校主体班的宣讲份额,增强国策在主流媒体的宣传份量,以性别平等促进社会和谐。
  二是扩大法律培训的广度。以学习宣传新的妇女权益保障法为重点,在妇联干部和妇女群众中组织层层培训,使广大妇女工作者掌握依法维权的本领,广大妇女群众提高自我维权的能力。
  三是加大社会化维权协调的深度。实施有力维权,执行好妇女权益法律援助、妇女权益联席会议、妇联干部人民陪审员三项制度,进一步推进维权代言人制度的建设。
  实行有效维权,配合人大等部门开展执法检查,强化执法监督。实现有情维权,与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合作,切实做好巾帼新市民和非公领域女职工权益的维护,为特困妇女争取医疗、住房等方面的政策落实。继续实施国际劳工组织“中国预防拐卖女童和青年妇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