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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妇联“法制宣传年”活动方案

2013年06月11日 22:21         [关闭窗口]   [打印本稿]

  2006年是“五五”普法规划启动之年,也是全国妇联确定的妇联系统的“法制宣传年”。为了更好地宣传新修改的《妇女权益保障法》,辽宁省妇联制定了妇联系统“法制宣传年活动”方案。具体内容是:
  一联合下发文件。由省妇联、省委宣传部等16个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实施意见》,对全省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工作进行部署。  
  二举行启动仪式。拟于“三八维权周”期间举行法制宣传年活动启动仪式,下发法制宣传年活动方案,通报全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情况,同时为省妇联妇女法律帮助中心揭牌。
  三制定规划。积极建议将《妇女法》及相关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纳入政府普法和依法治理总体布局,主动与政府普法规划衔接,制定妇联系统的五五普法规划加以实施。
  四举办《妇女法》知识大赛。从4月开始到7月末,组织和动员全省妇女参加《妇女法》知识学习、答卷,并开展各种形式的竞赛,在各级党校领导干部培训班上进行《妇女法》培训、竞赛,并争取与有关部门联合举办《妇女法》电视公开赛。
  五开展“千万家庭学法用法行动”。向全省广大家庭发出号召,组织志愿者队伍送法下乡,送法进家庭,利用社区、乡村教育场所、家长学校、文化中心户等阵地普及法律知识。
  六在主流媒体开设《妇女法》宣传专栏。通过征文、论坛、讲座、问答等形式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上广泛开展宣传,形成学习贯彻《妇女法》的舆论氛围。


 
 
来源: 辽宁省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