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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秀岩:坚持党建带妇建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2013年06月11日 22:21         [关闭窗口]   [打印本稿]

8月13日,全国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宋秀岩同志主持召开党组会议,认真学习王兆国同志重要批示以及8月12日李源潮同志在党群共建创先争优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再次深入研究和部署紧紧依靠党建带妇建,在妇联组织和广大妇女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宋秀岩同志指出,兆国同志的重要批示和源潮同志的重要讲话,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工青妇组织的充分信任和亲切关怀,进一步明确了群团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方式方法。党群共建创先争优对于在妇联组织和广大妇女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对于党建带妇建、进一步加强妇联组织建设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对于妇联组织进一步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妇女群众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各级妇联组织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兆国同志的重要批示和源潮同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要求上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宋秀岩同志要求,要用鲜明的主题引领创先争优活动。紧密结合妇联组织建设和妇联工作实际,研究既符合中央要求又贴近基层需求、彰显妇联特色的活动主题,使目标看得见、工作落得实、各级妇联干部和广大妇女群众好参与。以建设“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为主题,以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妇联组织为重点,以领导班子好、干部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妇女反映好“五个好”为标准,在妇联组织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充分激发妇联组织和妇联干部的上进心、荣誉感以及干事创业的热情和活力;以“巾帼建新功、岗位争优秀”为主题,以大力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四自”精神为重点,以带头坚定理想信念、带头刻苦学习、带头岗位建功、带头传承文明、带头遵纪守法“五带头”为标准,在广大妇女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在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以及生态文明建设中彰显妇女力量。
    宋秀岩同志强调,要围绕三个重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妇女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目标要求,把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自觉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紧密结合起来,与认真履行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的基本职能,大力推动解决妇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紧密结合起来,与坚持党建带妇建,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妇联组织自身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在三个方面下功夫。一是在用创先争优活动引领广大妇女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贡献力量上下功夫,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引导妇女积极投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争当巾帼标兵。二是在用创先争优活动促进为妇女群众办实事、解难事、谋实惠上下功夫,进一步推动妇女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的落实;进一步扎实开展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试点项目;进一步深入推进农村妇女进村“两委”工作;进一步做好“两纲”实施的衔接工作;进一步推动解决妇女权益保护中的突出问题,努力使广大妇女得实惠、普受惠、长受惠。三是在用创先争优活动推动妇联基层组织强基固本、创新发展上下功夫,紧紧抓住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难得机遇,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妇联基层组织的发展变化,努力解决妇联基层组织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实现新的发展。
    宋秀岩同志强调,要依托有效载体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妇联组织的创先争优活动要与深化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示范”创建等活动结合起来。广大妇女的创先争优活动要与深化“双学双比”、“巾帼建功”、“巾帼文明岗”等岗位成才、岗位奉献、岗位创新活动结合起来,动员组织妇女进一步增强主人翁责任感,积极投身经济建设主战场,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自主创新、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等各方面,在科技、教育、卫生、文化等各领域,进一步发挥妇女的“半边天”作用;与围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开展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结合起来,引导妇女遵守社会公德、践行职业道德、弘扬家庭美德、陶冶个人品德;与立足家庭和社区开展的“和谐家庭创建”工作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妇女在传承文明、弘扬新风、融洽关系、增进和谐中的重要作用,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构建和谐社会作贡献。
    宋秀岩同志强调,要运用先进典型推动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优势,充分发挥社会主流媒体和妇联舆论阵地的作用,加强对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报道,大力选树“五个好”的先进妇联组织、“五带头”的优秀妇女典型,充分发挥各级妇联组织、妇联干部、先进妇女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影响妇女、感染妇女、带动妇女,在广大妇女中兴起比学习、比工作、比奉献的浓厚氛围,更好地推动妇女工作科学发展,激励广大妇女岗位建功作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