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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龄化社会,政府该怎么承担养老责任呢?

2013年06月11日 22:21         [关闭窗口]   [打印本稿]

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近日参加某论坛时透露,我国将建立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对于低收入的高龄、独居、失能等养老困难老年人,经过评估,采取政府补贴的形式,为他们入住养老机构或者接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提供支持。鼓励和引导商业保险公司开辟长期护理保险业务,减轻群众长期高额护理费用压力。(11月8日《北京晨报》)

  老龄化社会的步伐日益临近,中国这个崛起的大国,很可能面临未富先老的困境。面对越来越多的老人,政府确实应有充分的制度准备了。养老服务补贴,是一种很有必要、很新的社会保障安排。

  谈到中国的养老压力时,民政部曾有一位前副部长表态说:不能盲目学习西方,要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福利制度,弘扬孝道应成为重要的道德保障——这位官员无疑是想以孝道来推卸公共保障责任。这种思路有两方面问题:一来,养老责任并非天经地义地属于家庭和儿女,而具有公共性和社会性,公众向政府纳税,政府就要承担起底线性的保障责任,正是政府严重的缺位逼出了中国传统发达的孝文化,“养儿防老”的家庭保障模式只是欠发达社会下一种较为落后的养老安排。二来,并非每个老人都有儿女养,也并非每个儿女都养得起老人。

  政府该怎么承担养老责任呢?养老服务补贴是很好的制度安排,亮点不在服务,而在补贴——把钱补给老人,由老人自由选择是入住养老机构、住哪家养老机构,还是居家请保姆。

  传统的政府服务,一般有两种模式,一是政府直接提供,一是政府指定企业。比如,政府为了提供养老保障,而亲自去办养老院,或者指定几家养老机构专门提供政府保障的养老服务。这样服务供给模式的主要问题是服务质量差:因为缺乏成本约束和竞争压力,效率低;垄断经营,服务态度也较差。媒体曝光过许多福利院虐待老人的丑闻,多是这类养老院。

  不直接提供养老服务,而是给老人发补贴,最大的好处就是给了老人选择自由。可选择在家还是去养老院,去哪家养老院,去了后发现服务不好还可以换,钱在老人手中,就可以用脚投票。而有了选择,养老机构就有了巨大竞争压力,服务不好,就赚不到政府给的补贴。这种竞争压力会迫使社会养老机构尽可能地改善自己的服务,否则就会被市场所淘汰。这样的制度安排,既给了老人充分的自由,又给了他们高质量的养老服务。

  补贴,还是直接提供服务?这几天广州以自己的经验提供了一个思考维度。他们前几天取消了地铁免费服务,而改为发交通补贴。因为实行免费服务后,导致了很大的交通混乱,地铁变得无比拥挤,安全也受到影响。而发交通补贴,让市民自己去选择乘坐什么样的交通工具,是走路还是坐车,则是一种更为合理的安排。

  政府出钱补贴,市场供给服务,这是真正的社会保障,而不是政府的独角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