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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花炮厂爆炸事故:醴陵市副市长等5人被先期免职

2014年09月24日 15:41         [关闭窗口]   [打印本稿]
24日从湖南省安委办获悉,针对醴陵市“9·22”重大火药爆炸事故,湖南省政府已于23日成立调查组展开深入调查,并决定对醴陵市政府副市长刘新华等5名责任人进行先期免职。

    据通报,根据目前调查的情况,湖南省政府已责成株洲市对醴陵市政府副市长刘新华,醴陵市浦口镇党委书记谢世军、镇长文建纯,醴陵市安监局总工程师汤中亮,醴陵市安监局执法大队大队长屈卫国,给予先期免职处理。其他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待事故调查结束后再依法依规处理。

    同时,当地公安机关已对发生事故的醴陵市南阳出口花炮厂法人代表夏雪祥采取强制措施。

    22日15时许,位于醴陵市浦口镇的南阳出口花炮厂发生火药爆炸事故。截至23日中午,已确认事故造成13人死亡,1人失联,33人受伤。据悉,事故原因仍在进一步调查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