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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刑侦局打拐办主任:孩子丢了要立刻报警

2014年10月06日 10:25         [关闭窗口]   [打印本稿]

警方称电影《亲爱的》丢孩子24小时后才能立案情节属误导观众

 儿童走失监护人或者家长应第一时间报案。”公安部刑侦局打拐办主任陈士渠在微博上提醒。随着打拐题材电影《亲爱的》热映,电影中“失踪超过24小时,警方才会立案”的台词误导了很多家长。就此,公安部刑侦局打拐办主任陈士渠在微博上澄清:儿童、少女失踪或走失,监护人或家长都应立即报案,警方接报后会在第一时间立案调查,不需要等24小时。昨天,北京警方也提示市民,孩子走失立即报案,不要等待。

  在热映的电影开始没多久,影片中丢失的父亲发现孩子丢失,到派出所报案,对方却以“不到24小时不能立案”为由拒绝了他。很多人看后很疑问,孩子丢了难道要等24小时之后才能报案?更是有家长盲目地相信了电影中的桥段。“我之前没有听过是不是要过24小时才能报案,所以不清楚这个对错。但是这种写实电影,应该是正确的吧。”看过电影的吴女士告诉记者。记者询问了十余名家长,皆不清楚孩子走失后要第一时间报警。

  就此情况,昨天下午,公安部刑侦局打拐办主任陈士渠在微博上再次澄清:儿童、少女失踪或走失,监护人或家长都应立即报案,警方接报后会在第一时间立案调查,不需要等24小时。

  北京警方提醒市民,当发现孩子失踪后,请务必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及时拨打110或到就近的公安机关报案,最开始的24小时是寻找孩子的“黄金时间”,及时立案能有针对性地进行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