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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金国当选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

2014年10月26日 12:35         [关闭窗口]   [打印本稿]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14年10月25日在北京举行。全会选举刘金国为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副书记。

    刘金国简介

    刘金国,男,汉族,1955年4月生,河北昌黎人,197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6年12月参加工作,中共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大学学历。现任公安部副部长、党委副书记(正部长级),纪委书记、督察长,副总警监警衔。

    2012年被评为“感动中国”人物,颁奖词称其:“贼有未成今我负,事无不可对人言,是顿就矗立在危险前沿,寸步不退,是剑就杨眉出翘绝不姑息,烈火锻造的铁血将帅,两袖清风的忠诚卫士。”

    曾获得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河北省优秀人民公仆、优秀共产党员、廉政公仆等荣誉称号。2010年,被国务院记个人一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