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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书苗一审获刑20年罚金25亿 没收个人财产2000万

2014年12月16日 11:26         [关闭窗口]   [打印本稿]

【“权力掮客”丁书苗一审获刑20年】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16日上午对丁羽心(又名“丁书苗”)行贿、非法经营案公开宣判,法院以受贿罪、非法经营罪判处丁羽心有期徒刑20年,罚金25亿元,没收个人财产2000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丁羽心通过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等人帮多家公司中标铁路工程项目,中标额达1800多亿元,丁个人从中非法获利25亿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