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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妇女事业迈向新台阶 ——新中国70年妇女事业进步发展的足迹⑩

2019年10月24日 11:46         [关闭窗口]   [打印本稿]
推进妇女事业迈向新台阶 ——新中国70年妇女事业进步发展的足迹⑩
来源:中国妇女报 时间:2019.10.23 字号:【

70年奋进岁月,70年春华秋实。

从1949年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成立,经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联合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两次更名,到基层妇联组织的不断拓展,妇联组织始终坚守为党的妇女事业奋斗、为妇女群众服务的初心使命,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围绕广大妇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实实在在地为广大妇女办好事、做实事、解难事。

理想信念指引前行 红色基因薪火相传

妇联组织是党亲自缔造和直接领导的,70年来,妇联组织从无到有、发展壮大,始终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沿着党指引的方向奋勇前进。

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不久,就将改组后的上海中华女界联合会作为党的临时中央妇女机构;1922年7月,党的二大通过了妇女运动决议案,成立中央妇女部,后改为中央妇委会。1949年4月3日,中国妇女一大召开,成立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中国妇女事业开启发展进步的历史新纪元。

中国妇女三大通过的全国妇联章程强调了党对妇联组织的领导,强化了妇联的政治属性。中国妇女四大以来,妇联组织定位从党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到中国妇女五大调整为党联系妇女群众的纽带,中国妇女六大调整为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再到中国妇女九大确定为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妇联组织的定位日益明晰。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妇女事业和妇联工作。2015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亲自主持召开党的历史上第一次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强调“保持和增强党的群团工作和群团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2016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全国妇联改革方案》,为妇联改革指明前进方向、提出明确要求、提供根本遵循;党的十九大报告要求工青妇“创新群众工作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

习近平总书记先后两次同全国妇联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强调“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做好引领、服务、联系工作”;多次审阅全国妇联党组报告并作重要批示,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为新时代妇女事业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

实践证明,70年来,中国妇女事业的每一步发展、妇女工作的每一项成就,都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取得的。政治性,是妇联组织的灵魂。

组织覆盖不断拓展 工作力量日益增强

70年来,组织建设作为妇联工作的基础与保障,无不体现正确政治方向,无不坚持改革创新和与时俱进。

截至目前,妇联已形成由全国、省(区、市)、市(地、州)、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六级妇联组织,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妇女委员会或妇女工作委员会,以及团体会员构成的组织体系。同时,新领域新业态新阶层新群体中的妇联组织覆盖不断拓展。

中国妇女一大章程规定全国妇女代表大会每2年举行一次,二大章程规定每3年举行一次,四大章程规定每5年举行一次,此后历次全国妇女代表大会都按期召开。同时,妇联章程及《妇女联合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妇女联合会城市街道、社区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妇女联合会机关、事业单位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妇联团体会员工作条例》《妇女联合会选举工作条例》《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委员替补、增补及常务委员会委员增补的规定》配套制度条例的不断完善,使妇联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

“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70年来,全国妇联始终把强化基层组织建设作为一项基础工程和重要任务常抓不懈,通过创新组织形态、健全组织网络等多种方式,做到“哪里妇女群众集中、就在哪里建妇联组织,怎么有利于做好妇女群众工作、就怎么建妇联组织。”

中国妇女一大章程确立妇女团体和各地妇联以团体会员身份成为组织体系的一部分;二大章程将妇联组织系统拓展为全国、省(市)、县(市)妇联及乡(镇)、街道妇代会;八大章程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建立妇委会或妇工委;九大章程要求“乡镇、街道、社区建立妇联”;十大章程明确有条件的行政村可建立妇联,社会组织建立妇委会或妇工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灵活设置妇女组织。

党的十八大以来,妇联工作取得新进展,妇联改革全面推进,基层妇联组织面貌发生了深层次的可喜变化,基层妇联组织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形成“上面千条线,下面一张网,身边一个家”的工作格局。

“我觉得经过培训学习,村里的妇女变得有想法,主动实现自己的价值,不再像过去那样封闭守旧。”在甘肃省陇南市徽县水阳镇泰山村,以往村里的妇女除了务农,就是带孩子做饭,2017年,成立村妇联后,村第一任妇联主席焦莉欣喜地说起妇女的变化。

过去,受制于各种条件,农村和城市社区妇代会长期保持着“一间房子一个牌、一张桌子半个人”的状况,力量薄弱、手段短缺。村(社区)妇代会改建妇联后,这一面貌得到根本改变。截至2018年底,共建立村(社区)妇联60多万个,过去妇代会主任由1个人“单兵作战”变为众多执委“团队作业”,壮大了基层工作力量。

同时,乡镇(街道)妇联组织区域化建设改革基本完成,共有乡镇(街道)妇联4万多个,有效延伸了妇联的组织链条和工作触角。

上海建立菜市场妇联、江苏建立运满满“卡嫂”妇联、浙江建立中国网络作家村妇联……妇联改革以来,各地妇联探索在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媒体行业中建立形式多样的妇女组织。截至2018年底,“三新”领域建立妇联近30万个。同时“妇女之家”建设领域不断拓展,已达70多万个,为妇女群众提供身边的服务。

“治国经邦,人才为急。”妇联改革以来,建立专挂兼相结合的高素质专业化妇联干部队伍。截至2018年底,全国县级以上妇联专职干部约3.5万人、兼职干部约8000人、挂职干部约2000人,乡、村两级妇联执委达770多万人,形成了妇女群众工作妇女群众做的生动局面。

立足职能 团结带领广大妇女建功立业

70年来,妇联组织始终立足职能,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团结引导广大妇女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功立业。

新中国成立初期,妇联组织贯彻中央“以生产为中心”的方针,引导妇女学政治、学文化、学技术,掀起了参加社会生产劳动的热潮。妇联还积极参与起草和大力宣传贯彻婚姻法,支持妇女解除封建婚姻枷锁,实行婚姻自由。积极帮助成千上万的妇女扫盲识字,摆脱愚昧,积极参与革除旧社会束缚摧残妇女的腐朽陈规陋习。

改革开放以来,妇联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中国妇女六大通过的全国妇联章程首次明确提出妇联的基本职能“代表和维护妇女利益,促进男女平等。”中国妇女八大修改妇联章程开始,将“代表和维护妇女利益”改为“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从“利益”到“权益”的变化体现了妇联维权理念的进步。维权意识日益增强的同时,妇联还积极动员广大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先后推出“双学双比”活动,帮助农村妇女依靠科技增收致富;“巾帼建功”活动引导城市女职工岗位成才;“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促进良好家风和社会风气形成;“春蕾计划”、“母亲水窖”、农村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妇女小额担保贷款等项目的实施,为贫困妇女儿童带来福利。

党的十八大以来,妇联组织不断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做好引领、服务、联系工作。中国妇女十二大新修改的妇联章程明确妇联“以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为基本职能。”

近年来,妇联大力开展“巾帼心向党”宣传教育活动,引领妇女听党话跟党走;深化“巾帼建新功”“巾帼脱贫行动”“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创业创新巾帼行动”等活动,团结带领广大妇女奋力建功新时代;大力做好家庭工作,充分发挥妇女的“两个独特作用”,广泛开展寻找“最美家庭”等活动,以好的家风支撑好的社会风气;着力推动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联系服务妇女群众、依法维护妇女权益;全面深化妇联改革,加强“网上妇联”等建设;服务港澳工作、对台工作大局,全方位拓展妇女对外交往。

截至2018年底,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为超过8500万名妇女免费提供宫颈癌检查,为2000万名妇女免费提供乳腺癌检查,仅妇联系统救助贫困患病妇女10.22万人。

近5年,妇联组织推动并参与反家庭暴力法、“全面两孩”配套措施等法律政策的制定修订,对80余件国家法律政策及3000多件地方法规政策建言献策。

截至2018年底,累计4.85亿人次参与线上线下寻找“最美家庭”活动,涌现出各级各类“最美家庭”380多万户。

……

一项项成果的背后,是妇联组织不负广大妇女的信任,切实发挥了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回望70年光辉历程,妇联组织是促进我国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中坚力量。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妇女工作和妇女事业定将继往开来、与时俱进,实现历史新跨越